很早之前对艾未未老师做过长时间的采访。终于从时不时死机的电脑里翻出文档出来。看着极其亲切。自我感觉良好,自己还是一个不错的采访者。但是回头看这样的文字,却发现语境完全变了。2004年想了解的是一个作为艺术家的艾未未和他纽约的生活,而今天,更想了解作为一个“艺术家和社会活动家”混合身份的艾未未。因此这段文字就意义薄弱了。
我在纽约有一个大的状态。
这和我去美国的理由有关,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理由,我想主要是这种理由决定了你的状态。我1981年去的美国,应该是1980年左右决定的。当时我在国内做一些艺术,主要是画画之类,在北京电影学院。可是当时我对学院,对整个社会的状态,非常地感到很不和谐,很不舒服。说起来可能比较长了,中国在我们成长的那段历史,经历了很多特殊的事情。1978年大学恢复招生的时候,很多年轻人疯狂地挤进了学校。但是让我失望的现象是,年轻人更多的是关心个人的前途,他们终于获得了自我完善的机会,但对当时的整个社会现况,没有任何觉悟。这让我很难接受。首先我对我个人将来会怎样没有想过,这种个人完善的企图我没有,也没有多大兴趣,同时我又觉得,整个社会那种麻木的状态,完全没有是非,没有使社会变得更合理或者更有理性、自由的状态——当时几乎没有这种希望。
所以我那时很希望到国外去做一个艺术家,这不是来自于对艺术的爱,而是对现实的躲避,而作为艺术家,使我选择一个比较符合自己的过日子的方式。我去美国最大的目的是希望自由,所谓的自由,就是自由的思想、自由的行为。而美国的财富、机会、成功的可能性,对这些我没有要求,没有觉得和我有什么关系,不是我期盼的,可能是年轻气盛,所以对此不屑一顾。
同时代同去的人中间,和我一样的不多,我当时看到更多的留学生是非常艰苦地学习、工作,为了获得稳定的地位,为了获得美国社会的价值——美国梦,包括稳定、经济来源、西方社会认同的社会地位。
这和我要的没有关系。很快我就放弃了上学的机会,基本上是在社会闲呆着,大多数时间是无事可做的,除了必要的代价让我维持生活。我从来不选择什么特殊工作,只是选择不连续、方便的工作,打扫卫生、带小孩、除草、修路、修复古董、刷墙、画画、拍记录片,还涉及一些服装道具以及做歌剧的群众演员等,现在想起来每件事之间都没有关系,几乎是很随意的,这些基本保证我不必找一个固定工作而能生存下去。其它的事情就是看展览,和朋友聊天,出去玩,逛街,无所事事的状态。还有一些其它事情就是你看过的摄影等。
这很多的事情,都是在同一种状态下做的,就是不希望生活有什么清晰的目的,也不希望去建设一种生活的品质或者任何计划——而且我长期形成特别害怕计划、规律性的生活,我基本不相信美国社会还有价值观等内容对我有什么益处,也没有考虑发展的问题。一个个人化的状态,是当时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征。
做艺术那块,我刚去纽约的时候还是很猛的,可以说是毫不妥协地想做艺术,一个纽约的很投入的艺术家,当时对每一个展览,每一个艺术活动的投入都是很强的。后来对此抱有很强烈的怀疑态度,基本上什么都没做,很长时间都没有绘画——画画这种方式很长时间对我都失去了吸引力。我1983、1984年的时候开始接触装置艺术的范围,我对不同材料、不同物体,对物质、材料、环境的可能组合,这种仪式性的组合有了很强的兴趣,后来接触很多与观念艺术有关的东西,包括杜尚的一些作品,对此我表现出很大的兴趣。
我是1983年后开始做一些装置,非常断断续续的,我是一个没有连续性地做一件事情的人,我没有那种工作状态。我通常会很几个月很疯狂地投入,完成以后这件事情又彷佛对我不存在一样,我又做别的事情去了。
我在纽约的那些作品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,只有少数几个反映了我当时的状态,我保留下来,其它的都销毁了。当时在纽约我参加了一个很重要的展览,展览结束以后作品由艺术家拿回家,我在场馆门口直接将那些东西扔进垃圾箱里面了。我在纽约搬过十次家,丢掉了很多东西。我对我的作品没有其它一些艺术家那样的自恋,通常是做之前觉得有必要,做完后连这种必要性都没有了,它们只是一个行为过的痕迹,一件东西。
那是在纽约时,我有一个录音机,是电话里面用来录音留言的那种。我就一段老版的毛主席语录的朗诵带子。当时美国有一个共产党书店,在那里可以买到一些文革的老唱片。所以别人打我电话时,电话留言里面都是东方红、毛主席语录之类,给我打电话的人都很奇怪怎么会有那么纯正的录音。
如果重新来一遍,我想我能有更好的采访结果出来。在准备当时的文章时,特地去翻了冯小刚记录艾未未的一段,还摘录了出来,正好一并分享在这里:
当时天已经黑了,我开着车拉着马晓晴和艾未未从长岛出发,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。那一段时间,让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,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拉上马晓晴,开着车到处乱蹿,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,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惧。
我当时开的是一辆租来的出租车,车门上还印有每公里的单价,不明真相的路人常常伸手截车,有时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从酒吧出来,兴致所至,我们也会载她们一程,因为是免费的,所以分手时,我们和姑娘们都会有些依依不舍。我不懂英语,刚开始时也不认路,所以老得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,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,该拐弯时也不说话,我就一直往前开,开到哪儿算哪儿。有一次,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,对他说:你要还不说拐弯,我就开到海里去。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:把玻璃摇上,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,再逃生。我脑袋一热,差点就一脚油门轰到海里去。在岸边我刹住车以后,他认真地对我说: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去的感觉。平常开车,他也老说:撞一次吧,求求你,快点再开快点。久而久之,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,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。终于有一次在长岛,喝了几口酒,在停车场附近,试着以20公里的时速行进,不踩刹车撞向一个小土坡,其产生的冲力令我至今记忆犹新。由此可想而知,如果是100多公里的时速撞车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。
那一段时间,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,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,要不是我天生怯懦,又对未来充满憧憬,后果真是不堪设想。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《发条橙子》,一下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。
艾未未是郑小龙请来为剧组帮忙的朋友,也是北京人,曾是“星星画会”的主要干将,于1978年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,同期的学生,日后成为中国电影“第五代”。大学读了不到两年,烦了,觉得没劲了,毅然决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。我认识他的时候,他已经在纽约呆了12年。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,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,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,也有光头党和爆走卒,同时那一带也是纽约贩卖来路不明商品的黑市。艾未未和那一带的黑人兄弟亲如一家,彼此见面,不是FUCK这个,就是FUCK那个。他喜欢恶作剧,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物嫁接到一起,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。比如说:他会把一个篮球装进一只编织袋中,从楼顶上抛下,看着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,令许多不知其中奥秘的行人纷纷驻足观望,百思不得其解。再比如:他从黑人手里买到一张文革时中国出版的塑料唱片,内容是,中央台播音员字正腔圆朗读的毛泽东著作《老三篇》。艾未未找来老式唱机,接上喇叭,开足音量,让毛泽东思想嘹亮地响彻在纽约的第七街上。
艾未未为人仗义,朋友也是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,九二年的圣诞节前夜,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,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,刚坐下,就被艾未未从后面用塑料袋把他的脑袋套上,一边拧紧塑料袋憋得韩国人满脸通红,一边对我说:这小子是个贼,好好搜搜他,身上一定有好东西。韩国贼拼命挣脱,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,说了一串韩国式的英语,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了艾未未。
韩国贼诚恳地说:我今天没偷东西,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,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的礼物。
事后艾未未对我说:我来纽约12年,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。一个是每年过生日,我自己有时都忘了,但大西洋赌城从来也没有疏忽过,一准寄来生日贺卡。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,收到贼的礼物。他强调说:一个贼,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,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。
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,让我想起一件事。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,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,对我们说,他车上的一个价值200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。未未听到后,出去转了一圈,只花10美元,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来了一个音响,送给了李争争。李争争看见之后惊呼:这就是我丢的那个。
冯小刚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,在艾老师的照片里有一张他当年拍《北京人在纽约》时混迹纽约的照片,那张照片当时我记录下来的图注是:
冯小刚在时报广场。坐在一辆租来的出租车上,感受着大都市的繁华。在42街,百老汇。他整个拍电影的时间,都是开着这辆出租车,我们一起跑遍了纽约的每一条街,一个英文字不识,没有执照的情况下,租着这个黄色的出租车,雪福莱。
艾老师在纽约拍摄的照片,后来在三影堂有个比较完整的展览,《艾未未:纽约1983~1993》,展览当时《南方周末》做了一个精彩的采访:纽约1983-1993:艾未未“那些烂事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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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有意思的人